按规定,夫妻感情破裂后,可以协议离婚,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即可。同时,双方因离婚产生纠纷,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离婚,经判决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,便会准予离婚,并制作离婚判决书。拿到离婚判决书后,由于法院确认离婚,所以便会考虑不需要领取离婚证书。
实质中,夫妻双方或一方起诉离婚,经审理拿到离婚判决书后,由于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准许夫妻离婚,可以确认及证明离婚的效力,因此不必再去领取离婚证。
所以,如果一方拒绝承认离婚的,将不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同。
当然,在法院作出判决后,离婚判决书还未生效的,对法院的判决有不服的,即可以根据以下规定提起上诉:
1、一方不服一审离婚判决的,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2、一方提起上诉后,应该提交上诉状,并且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。
3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的上诉案件,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,将由该院院长批准。
4、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,是终审的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就不能继续上诉了。
由于国内根据二审终审制,所以一旦上诉终结后,将不可以继续上诉。
5、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觉得确实存有错误的,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但不停止判决、裁定的实行。
所以,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,不能申请再审。
因此,起诉离婚并拿到离婚判决书,当事人不需要继续领取离婚证。但,如果其中一方不服的,必须要在判决生效首要条件起上诉,如果是依赖自己能力很难提供证据证明的,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。